中韩人力网-韩企资讯:韩国大法院裁定地方自治团体对大型超市采取限制营业时间和指定营业休日的措施符合法律规定。
中韩人力网获悉, 大型超市必须每月在指定的日期停业两次,晚上12点以后至早8时则禁止营业。随着大法院裁定限制大型超市营业时间合法,地方自治团体和流通业界从2012年开始的法律争端宣告一段落。
2012年1月国会修改了《流通产业发展法》,从而引发地方自治团体和大型超市间的法律争端。地方自治团体依法规定大型超市每天零时至8时禁止营业,每月必须停业两次,流通业界对此提出抗议,后来就闹上了法庭。一审法院认为限制营业时间正当,二审法院则认为不应限制营业时间。
大法院则为了保护小商人和传统市场的利益,最终裁定限制大型超市的营业时间合法。三年来的法律争端随之结束。
据 中韩人力网了解, 韩国国会通过《流通产业发展法》和地方自治团体限制大型超市的营业时间是为了搞活传统市场和小商铺的生意,然而与期待不同的是,在大型超市停业的时候,消费者并没有大举前往传统市场购物,他们不是在家里进行网上购物,就是等候第二天大型超市开业再去采购。
大型超市在缩短营业时间后,向大型超市提供产品的农民和渔民受到了损失。很多人认为,为了拯救传统市场和小商人,必须制定根本上的因应对策,尤其是革新传统市场、提高其竞争力才是根本上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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